1、營業執照
2、申請書、簡歷表
3、身分證正反面彩色影本
4、身分證明文件(護照或台灣通行證)
5、開立一個月內之在職證明
6、2吋彩色白底大頭照
1、委託書
2、保証書
3、專業活動訂劃書及行程表
4、團體名冊
5、商務必要性問答
6、工商憑證
一般約為7-14個工作天
自發證日起有效期半年。
曾經來台有逾期停留、違法記錄,申請時隱瞞未告知者,或申請資料有問題不符合,已送審,且被移民署審核退件無法申請者將收取每人NTD 1000元(RMB 250元)/每人,作業費用。
若已下證,因個人因素無法入台,撤銷證件者,代辦費用則無法退還。
內政部移民署:
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專業交流線上申請須知
簽証服務專線:
(02)2562-0119